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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税收优惠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4期 作者:王永亮 编辑:章蔓菁
鉴于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企业可从商业身份、进出口方向以及纳税人身份三个视角来判断自身所处的税收地位,再据此厘清自身所对应的税收政策。

在当前外贸承压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备受瞩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下称“综试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跨境电商行业内的企业而言,梳理并准确把握与自身相关的税收政策,做好税务合规,对于用好政策红利具有重要意义。鉴于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企业可从商业身份、进出口方向以及纳税人身份三个视角来判断自身所处的税收地位,再据此厘清自身所对应的税收政策。

商业身份

在跨境电商交易中,按照商业身份,可以将跨境电商企业划分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商务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跨境电商支付企业、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哪种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取决于自身的商业身份。目前,综试区内只有经营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商务企业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进口商品消费者个人也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其他商业身份的主体,暂时并没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与区外企业相一致的税收征管政策。

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商务企业即在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货物的企业。目前其可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该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下称“36号公告”)。根据36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综试区内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额,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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