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标准争议与理解
从保单审核规则看isbp的合理性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0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isbp的规定不应超越ucp规定的范畴,更不应与ucp规定相冲突。
isbp的全称是《关于审核ucp600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全球银行统一遵守的信用证项下的审单标准。那么,最新版本的isbp745与ucp600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呢?isbp745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件并非修改ucp600,它只是说明跟单信用证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运用ucp600规定的条款进行实务操作。”国际商会在其相关出版物的官方意见中也多次重申过此观点立场。由此可见,isbp的规定不应超越ucp规定的范畴,更不应与ucp规定相冲突。按照国际商会自己的观点,isbp以ucp为基础,它是从ucp衍生出来的规则,其适用效力不应凌驾于ucp之上。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下面我们以保单的审核为例一探究竟。
国际商会关于保单的几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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