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案例
保险保证条款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来源:
《中国外汇》2021年第18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银行业务人员应加强对保险业惯例及实务的学习及了解,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2020年10月,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通过了第ta.908rev号最终意见,认定显示“保证在……日当日或之前无已知悉的及/或报告的损失(warranted free from known and / or reported losses on or before……)”的保险单据,在信用证项下可接受。这一结论引发业界争议。本文拟对ta.908rev号意见做简要点评,并分析保单所示保证条款对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的意义,从单证层面揭示保单显示“wnkorl”条款的实质,提出实务建议。
“wnkorl”条款的由来
“warranted free from known and / or reported losses on or before ……”条款是保险单中比较常见的保证条款(warranty)。实务中常以“no”替代其中的“free from(无)”,显示为“warranted no known or reported losses on or before ……”,保险业界也因此将该条款简称为“wnkorl”条款。当投保的日期晚于投保人要求的保险生效起始日期时,保险人会在保险单上加注“wnkorl”条款。
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保险单据,是为了有效覆盖从货物运输起始点开始的合同约定的特定风险。保险单据上出现“wnkorl”条款,是因为受益人未能及时投保,未完成其在商业合同及信用证项下的义务。受益人为了从信用证项下顺利收款,要求保险公司倒签保险单据,或注明保险生效日期不迟于运输开始的日期;而保险公司为了不承担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失,则会在倒签保单时加注“wnkorl”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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