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韩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经验借鉴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23期
作者:
编辑:孙艳芳
新世纪以来,韩国按照负面清单方式逐步放松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其开放历程与经验对新兴市场国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韩国于1996年10月正式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为该组织第29个成员国。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在国际组织的帮助下开始逐步推行资本项目自由化政策。2000年以后,韩国资本项目逐步开放。根据oecd的fdi限制指数(fdi regulatory restrictiveness index,主要用于衡量一个国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程度,由外国股权限制、歧视性筛选或批准机制、对主要外国人员的限制、业务限制四个部分构成。指数值介于0—1之间,数值越高表示限制程度越高、开放程度越低。指数覆盖的是各经济体22个部门对外资的法定限制)排名,韩国1999年居于末位,而到2019年则在37个成员国中上升到第31位。本文观察并梳理了韩国新世纪以来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措施的变化情况,旨在为新兴市场国家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新世纪以来韩国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逐步放宽
韩国加入oecd后,按照《oecd资本流动自由化通则》的要求,逐步放宽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但也保留了必要的管理措施。其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逐步减少实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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