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osa发展中的风险提示
来源:
《中国外汇》2020年第19期
作者:
编辑:王莉
osa账户在国际贸易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鉴此,应充分了解其作用,使其在疫情时期的国际业务中能更好地发挥出应有的“媒介”效应。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蔓延,给全球经济和贸易投资活动造成了不利影响。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末,我国进出口总额11.5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与此同时,各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发展也面临较大的挑战。在开展国际业务时,国内商业银行需依托各类基础外汇账户,包括外汇结算账户、外债专户、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账户、ftn账户、nra账户、osa账户(off-shore account,离岸账户)等。其中的osa账户,主要适用于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即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所谓“非居民”是指在境外(含我国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银行经营离岸业务,主要依据《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8〕汇管发字第09号)等政策。根据上述政策,osa账户仅可在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及招商银行四家持牌银行开立。相比其他账户,osa账户具有“两头在外”即资金源于境外、用于境外的特征,并具有结算、兑换、存款、贷款等多种业务功能。由于受业务开展资质的限制,市场对于osa账户的认识并不充分。
业务模式
模式一:贸易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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