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与贸易电子单证有关的问题
来源:
《中国外汇》2018年第23期
作者:
编辑:靖立坤
q:贸易外汇收支可以提交电子单证作为审核依据吗?
a:根据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相关法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所指说的电子单证,是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所指的电子单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的交易单证。
外汇局允许企业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允许银行审核电子单证。货物贸易方面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下称“25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满足条件后才能进行操作。
q:企业、银行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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