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2016年第20期
总第314期 2016年10月15日出版
[王亚亚]
多个部委齐头并进的改革,使得跨境融资管理焕然一新。跨境融资已不再是属于少数企业的“高大上”课题,而是更多企业能够参与的“烹小鲜”技能。
[王寿群 李成娇 周子越]
[王亚亚]
[周亮 姚欣彤]
[周亮 方慧敏]
[唐时达 杨吉聪 ]
[郭茹]
[钟伟]
我们必须做出选择——虽然整体去库存和局部抑房价必须并行,但整体去库存才是大局。
[沈建光]
今年经济数据要好于去年,稳增长的紧迫性降低;但同时也要警惕杠杆率提升和房地产市场过热的风险。
[刘薇]
作为自贸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跨境人民币业务一直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引擎。
[任清 ]
国外对于企业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往往很大,中国出口企业应时刻关注相关风险,重视出口环节的反垄断合规工作。
[杭东霞]
随着跨境业务的不断增长,中国企业对境外律师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加。要最大化发挥境外律师的效用,企业不仅需提前进行全方位考察,更要有良好的配合行动。
[武礼斌 施志群 韩彦彦]
我国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加大了针对跨境劳务的税收征管,一旦非居民企业被认定为中国境内的“常设机构”,其税务管理成本和风险就会显著增加。
[臧玉晶 阎之大]
货物运输环节一旦出现类似韩进事件所导致的货物不能交付,则抵押给银行的货权单据将变成一纸空文,风险会立即传导至信用证环节,使开证行与议付行对相符单据的付款成为无源之水。
[李钦 吕智鑫]
针对船运公司破产,有必要分析其在进口信用证下对当事人的影响,并制定规避风险的方法。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夏霖 ]
韩进破产事件给贸易相关各方敲响了警钟。在国际经贸形势及航运前景不乐观的情况下,各方应提前做好风险规避。
[学惠(ofei) 李晓雄]
押汇与议付争论已久,但二者并非同一个概念。笔者建议,融资行在受理融资申请时应审慎用语。
[王栋涛]
信用证业务下权利抗辩具有“须主张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权利抗辩的权利属性,还在于权利抗辩效力的产生未必能给权利人带来益处。
[孙贞 张率慧]
议付行应格外注意自己内部的操作流程:在向受益人支付款项时,要明确该融资金额为议付款项;同时,在提交给开证行的面函上要明确告知自己已发生议付行为,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李鲁锋]
单据的寄送,看似简单不那么重要,却极易引发争议纠纷。因此,开证行与寄单行对单据寄送均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王群航]
要做好fof投资,首先要对fof的概念和各种分类有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在定量、定性两方面对产品进行充分的评价。
[白琳]
国内个人投资者在对海外金融市场不了解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片面追求高收益、盲目跟风海外资产配置的做法不可取。
[陈旭]
进入四季度,国际黄金价格面临着挑战。特别是随着全球货币政策出现趋紧的信号,利率上扬将使得无息资产黄金这一无息资产的价格承压。
[杨帆]
随着英国政府对脱欧方式及进程的逐渐公开,市场参与者将会更加明确应采取的策略,英镑则会迎来继续下跌的行情。
[魏强]
2016年可谓是欧洲银行业的“多事之秋”。今年以来,欧洲银行业数次爆出重大风险。继今年春季德意志银行爆出业绩及利润大幅下跌后(见图1、图2),美联储6月份公布的压力测试结果又显示,欧洲银行业仍处在高
[傅勇]
这轮危机引致的变革远不能望“大萧条”之项背。这使得我们心有不满,同时也满怀期待。